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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月薪6000元上交5500元,10年后没存款离婚了。这婚离得冤不冤?

2018-03-10 南海普法


最近,

网上一则新闻引起了网友热议。

然而,它却令普法君陷入了沉思!

因为……这个新闻

可是堪称“奥数题”啊!

请听题:

沈阳一名男子月薪6000元,每月上交5500元给老婆。老婆每个月有3000块工资,问:十年后,这个家庭有多少存款?

答案:

一分钱也没有!

然而,

这可是真人真事……

张先生在沈阳市和平区一家事业单位工作,每月工资6000元。与妻结婚十年,他的工资卡在妻子手中。妻子与他约定,每月将在工资卡拿到500元零花钱。



2016年年底,张先生偶然问妻子家中有多少存款,妻子说两人的工资卡共有……4500元。妻子表示:“现在孩子的学习费用,报名参加各种兴趣班的费用都非常高,再加上家里平时生活消费高,怎么能有存款?


张先生说:“我每月6000元工资,加上你每月3000元工资,一年共10万多元。5年以前我工资少,就不计算了。按照我们近5年的工资总额算总收入也应该有50多万元。结婚后家里只买了一辆5万多元的车。剩下的钱都花哪了?



2017年5月,张先生提出离婚。双方关于财产分配上达不成一致意见,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。今年1月17日,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

法院通过审理查明,女方在关于孩子花费上,有一些不合理的花费,并且男方完全不知情,属于不合理花费,总计在10万元左右。女方在美容上的花费有8万元左右,其中5万元属于不合理消费,拿不出消费凭证并且男方不知情。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。 




对此网友讨论也非常激烈,有支持丈夫观点的,也有支持妻子观点的:


 网友热评 »»» 




@棒棒Gloria:家里物业暖气车保养油费车位费教育费医疗费都是他老婆那3000和他那5500,为这事离婚,这男的不要也罢,甩手掌柜不知柴米油盐贵



@东莞土著:不能用总收入衡量存款,50万,十年,家庭开支七七八八,已经很省了。

@小马-飞车党:这点钱还想有存款?不知道是这男的悲哀,还是这女的悲哀?



@cc好开心宝宝:啥风气啊??老公一个月500块钱零花钱,老婆就能随便花??明明是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美容八万块不告知对方?这事要倒过来男的八万块娱乐喝酒去了,恐怕评论又是一片倒可怕


@skskldw:这个收入在北上广可能存不下钱,普通城市正常家庭不可能十年没有存款。


你说这婚离得冤不冤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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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法君认为,就从情感角度而言:如人饮水,冷暖自知。张先生与妻子的婚姻是否真的属于“不幸”,两人对这段情感的看法究竟如何,作为网友,我们确实难从只言片语的新闻报道中体会到二人的感受。


但在普法君看来,婚姻是缔结在双方感情基础之上的,一旦感情出现破裂并到无法修复的程度,离婚或许便成为了一种合适的选择。对此,我国《婚姻法》对离婚也有着明确的规定: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


其实在这则引爆争议的新闻事件中,

备受关注的点还在于“夫妻共同财产”上。

在法院的判决中,

妻子的15万元花费被认定为

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。


或许有不少网友认为,张先生的妻子打理着家庭的开支,花掉张先生“上缴”的工资是理所当然的,并无什么不妥。况且《婚姻法》还规定了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、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还享有有平等的处理权!


怎么妻子花着“夫妻共同财产”,到离婚的时候反而却被认定为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”了呢?



在我国《婚姻法》中,确有“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”的规定,但是我国《婚姻法》同时还规定了,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,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否则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,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,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。


在张先生的离婚诉讼中,法院通过审理查明,女方确有存在不合理花费的情况,且张先生完全不知情。除此之外,女方花费的金额,远超过张先生家庭正常开销所需的数额,既不能拿出合理解释,也无法拿出消费凭证。这也是法院将妻子的15万元花费认定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的主要原因。



对于离婚后夫妻财产的分割,有这么一句话来形容:“感情没了,后面的事就冷酷得像一场阴谋”。不管一开始有多让人羡慕,最后的结局总会令人唏嘘。


不管怎样,普法君始终认为:在婚姻中,夫妻之间的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,互相帮助,是构建一个和睦、平等婚姻关系的基础。毕竟“好婚姻,没诀窍 ; 两个人,用心造。”



幸好,

普法君没有这种苦恼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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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|南海普法微信编辑小组

   法智融媒·法治文化传播师团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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